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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代扣代缴所得税怎么计算

更新:2025-06-26 财会问答 阅读

摘要:根据《源泉扣缴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需代扣代缴税款时应根据税款负担对象的不同进行分析对待:1、税款由境外非居民企业承担,此时发票上的金额为...

根据《源泉扣缴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需代扣代缴税款时应根据税款负担对象的不同进行分析对待:

1、税款由境外非居民企业承担,此时发票上的金额为含税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代扣代缴税款:

扣缴增值税税额=含税金额÷(1+6%)×6%,

扣缴企业所得税税额=含税金额÷(1+6%)×企业所得税税率,

此时我们还应按照规定在主管地税机关代扣代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2、税款由扣缴义务人负担的,《源泉扣缴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此情形下应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成含税收入以后计算应扣缴的税款:

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1-6%×城建及教育费附加率-企业所得税税率)×(1+6%),

扣缴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金额÷(1+6%)×6%,

扣缴企业所得税税额=含税金额÷(1+6%)×企业所得税税率,

此外还应按照规定在主管地税机关代扣代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补充: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2、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4、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5、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6、代扣代缴所得税,一定要在代扣代缴七日内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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