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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是否需要计提折旧

更新:2025-07-27 财会问答 阅读

摘要: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模式计量和固定资产一样,可以计提折旧;投资性房地产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不能计提折旧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模式计量和固定资产一样,可以计提折旧;投资性房地产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不能计提折旧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一条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前损益。

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相同。

补充:投资性房地产的含义是什么?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是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以下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属于正常经营性活动,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转让增值收益确认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但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是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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