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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更新:2025-07-27 财会问答 阅读

摘要:长期借款的会计分录如下:1、借入长期借款时:借:在建工程,贷:长期借款—本金,2、计提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

长期借款的会计分录如下:

1、借入长期借款时:

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本金,

2、计提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计入所建固定资产价值,予以资本化。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予以费用化。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利息,或者虽然是长期负债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为进行投资而发生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除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外),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3、归还长期借款。

分期付息,一次还本。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补充:企业向银行借款的利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企业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吗?

银行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由于贷款利息支出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实务中一般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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