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初级会计证拿了怎么继续教育

更新:2025-08-16 财会问答 阅读

摘要:拿到会计证书一般都是登录当地财政局官网进行操作,各地区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各地区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展的形式和时间由当地财...

拿到会计证书一般都是登录当地财政局官网进行操作,各地区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各地区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展的形式和时间由当地财政部门决定,如果当年通过初级会计考试任何一科,均可进行折算学分。

如山西地区,需要到当地的会计之星进行继续教育就可以了,也可以到一些培训的网站直接做继续教育。

补充:哪些情况可以抵继续教育?

可以抵继续教育学分的情况,具体政策如下:

根据国家财政部门2018年发布的《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通知》)第十二条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通知》第十三条规定: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语音读文:

本文地址:http://www.583316.com/jiaoyu/9njo83w.html

Copyright © 2018-2024 问答库 保留所有权利.   SiteM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