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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在贷方表示什么意思

更新:2025-08-16 财会问答 阅读

摘要:其他应付款在贷方就要表示一项负债,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月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付、暂收的...

其他应付款在贷方就要表示一项负债,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月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付、暂收的结存现金。本账户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户。

补充:其他应付款如果不支付如何核销?

其他应付款如何不支付应该做为一项营业外收入进行处理,具体的政策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人,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人外的其他收人,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人、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人、补贴收人、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根据上述规定,核销的其他应付款应作为“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并人收人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已经有确凿证据不再支付的其他应付款,会计上凭相关书证核销,转人“营业外收人” 科目,不需要就这些收入项向税务局进行专门的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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