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的基本人权是什么
摘要: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
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
首要的基本人权是生存权和发展权。所谓生存权,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和历史条件下,人们应当享有的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基本条件的权利。发展权是生存权的延伸,指公民享有使其现有生存状态随社会发展而良性发展的权利。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人权,也是享有其他人权的基础;没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七届会议,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为实现各项人权创造了条件。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确认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贫困和不平等问题突出,成为保障人权的重大障碍。在严峻的全球性挑战面前,提升生存权、发展权保障水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发展促人权,是各国迫切的现实需要。在此背景下,中国再次推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有利于凝聚各方共识,共同促进可持续发展,促进人权的普遍享有。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深知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总钥匙,也是推动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发力点。中国共产党坚持从国情出发,创造性地提出“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的人权观,推动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经过长期不懈奋斗,中国人民实现了从翻身解放到解决温饱、从基本小康到全面小康,并正在向共同富裕目标迈进。中国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大幅提升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权利保障水平,协调推进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全面保障特定群体权利。中国共产党带领14亿多中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过程,正是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伟大实践。曾50多次访问中国的西班牙学者维克多・科尔迪索指出,全中国人民都在享受着国家发展带来的巨大红利,这在全球范围内是了不起的人权成就。
立己达人,兼济天下。中国在致力于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不断以实际行动促进全球共同发展。中国开展对外援助70多年来,共向16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援助,派遣60多万名援助人员。中国积极向69个国家提供医疗援助,先后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提供帮助。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减贫合作,正在帮助许多发展中国家人民摆脱贫困。中国携手各方共建“一带一路”,促进了沿线国家的发展,有望使相关国家760万人摆脱极端贫困、3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中国始终致力于世界和平与进步事业,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国家和民众,是对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
语音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