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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10月购进一批原材料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

2020-02-08 09:42:52 网课题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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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10万元、增值税税款14.3万元,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2吨香水,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乙企业同类香水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78万元/吨,当月加工完毕,甲化妆品生产企业收回全部香水,乙企业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化妆品生产企业将收回香水的80%用于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剩余20%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价税合计金额36.16万元。甲化妆品生产企业当月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已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下列关于此项业务税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3.4万元

B.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万元

C.甲企业10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52.56万元

D.甲企业10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45.12万元

参考答案

(1)关税=完税价格×税率=112×25%=28(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112+28)÷(1-30%)=200(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200×30%=60(万元) (2)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的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75×30%=22.5(万元)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86+5)÷(1-30%)=130(万元) 委托加工化妆品在交货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130×30%=39(万元) 试题点评:本题的难度不大,属于纯计算消费税的问题,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的准确记忆是本题计算正确的关键。难度不大,应该拿分。 【提示】本题目和模拟试题第四套计算题第1题涉及到的知识点一样。

考点:生产企业,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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