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银行本票结算的基本规定

更新:2025-07-22 财会问答 阅读

摘要:银行本票结算的基本规定:1、银行本票在指定城市的同城范围内使用。 2、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不定额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为100元,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000...

银行本票结算的基本规定:

1、银行本票在指定城市的同城范围内使用。

2、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不定额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为100元,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

3、银行本票的付款期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二个月(不分大月小月,统按次月对日计算,到期日遇例假,则按日期顺延。

4、银行本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5、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不予挂失。遗失的不定额银行本票在付款期满后一个月确未被冒领的,可以办理退款手续。

语音读文:

本文地址:http://www.583316.com/jiaoyu/wm6y1vm.html

Copyright © 2018-2024 问答库 保留所有权利.   SiteM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