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有诗书气自华是谁写的
摘要:《和董传留别》这首诗是苏轼罢官凤翔签判赴汴京,途经长安时,与朋友董传话聚临别留赠董传的。嘉祐六年(1061),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三年京...
《和董传留别》这首诗是苏轼罢官凤翔签判赴汴京,途经长安时,与朋友董传话聚临别留赠董传的。嘉祐六年(1061),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三年京察”,入第三等,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董传时与之相随。董传当时在凤翔穷困潦倒,正准备参加科举考试。次年苏轼回长安后作此诗。
苏轼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州)人,是北宋著名文学家、书画家,散文家和诗人。豪放派代表人物。他与他的父亲苏洵、弟弟苏辙皆以文学名世,世称“三苏”;与汉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齐名。他还是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乐府 》等。
苏轼生平简介
苏轼,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州)人,是宋代著名的文学家、书画家。他与他的父亲苏洵、弟弟苏辙皆以文学名世,世称“三苏”;与汉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齐名。
嘉佑元年(1056年),虚岁二十一的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在翌年,他参加了礼部的考试,以一篇《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高中进士第二名。
嘉佑六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三年京察”,入第三等,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后逢其父于汴京病故,丁忧扶丧归里。熙宁二年(1069)服满还朝,仍授本职。
苏轼几年不在京城,朝里已发生了天大的变化。神宗即位后,任用王安石支持变法。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当初赏识他的恩师欧阳修在内,因在新法的施行上与新任相国王安石意见不合,被迫离京。朝野旧雨凋零,苏轼眼中所见的,已不是他二十岁时所见的“平和世界”。苏轼因在返京的途中见到新法对普通老百姓的损害,故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认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书反对。这样做的一个结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离京的师友一样,不容于朝廷。于是苏轼自求外放,调任杭州通判。
苏轼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满后,被调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这样持续了有大概十年,苏轼遇到了生平第一祸事。当时有人故意把他的诗句扭曲,大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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