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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赔偿款是否允许税前列支
摘要:需要看具体情况: 1、《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
需要看具体情况: 1、《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支付给被害人的赔偿,由于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而且并非司机全责,一般来说可以在税前扣除,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公务派车单、实务责任认定书、赔偿协议、银行转账回单等。
具体建议您跟主管税局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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