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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

更新:2025-06-10 财会问答 阅读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72号)文件规定:一、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72号)文件规定: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二、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相关知识:

一、折扣销售:是先折扣后销售,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打折",会计上是按照折扣后的金额来确认销售收入的,

二、销售折扣: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三、销售折让:开具发票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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