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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记账凭证丢失税务是否会处罚
摘要:税务局会按《税收征管法》中的规定进行罚款处理。属于未按规定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应根据合法有效...
税务局会按《税收征管法》中的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属于未按规定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应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征管法》规定,擅自销毁账簿及记账凭证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会计法》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凭证而导致丢失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还会取消会计资格,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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