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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承租方支付的税费能否税前扣除

更新:2025-06-21 财会问答 阅读

摘要:因为实际是代为房东个人支付,不可以扣除,可以和房东协商看票包含再开票金额中。需要依照税法倒推为含税租金,依据含税租金开具发票。可以参考:按照税...

因为实际是代为房东个人支付,不可以扣除,可以和房东协商看票包含再开票金额中。

需要依照税法倒推为含税租金,依据含税租金开具发票。

可以参考:按照税法规定,法定纳税义务人乃是出租人。即使合同约定由承租方负担,也只是“负担”资金,相当于涨了租金而已。其他税种也是一个道理。这里最关键之处在于您须将税后租金依照税法倒推为税前租金,依此开具发票;缴纳税费后(除了印花税双方缴纳,其他税费法定缴纳义务人皆为出租方)得出税后租金。区别在于“倒推”,不是直接计算。

为了便于解析,我们来打个比方(为了方便计算,以下例子不考虑其他因素,亦不考虑实际规定,只是出于理论讲解):

出租人要求税后租金10000元;假设综合税率20%。则应纳税额不是2000元(这个特别注意),而是10000/(1-20%)*20%=2500元。也就是说,还原为含税租金12500元,并据此开具发票;税额2500元,税后租金10000元。而且,这个纳税人仍然开具出租人。承租人则就12500元确认租金支出,税额与自己无关,完税证也不应给承租人。您如果简单地说,租金10000元,税额2000元,那就是按照租金10000计算出的,注意:是租金“10000元”,这时候“2000元在10000元之内”,只能认可租金“10000元”扣除。得换算成“租金12500元”,这时候“2500元在12500元之内”,才能扣除“1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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