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条件是什么
摘要:免征企业所得税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1、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
免征企业所得税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取得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新增加的免征情况:
1、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
2、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
3、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第二条,
4、符合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第一条、第二条。
补充:财政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后,企业所得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二条“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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