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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预收账款如何缴纳增值税
摘要:房地产企业只要有收入,就应该交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否则就要产生滞纳金和罚款。所以当月有预收款有销售收入的房地产企业,要把预收账款和销售收入合并...
房地产企业只要有收入,就应该交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否则就要产生滞纳金和罚款。所以当月有预收款有销售收入的房地产企业,要把预收账款和销售收入合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税总2016年1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该房地产企业销售2018年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11%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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