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外企个人名头电话费的税前扣除标准

更新:2025-07-01 财会问答 阅读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文件中规定:企业发给职工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标准,由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文件中规定:企业发给职工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标准,由省级国税局、地税局协商确定。这是对于内资企业关于通讯补贴的规定,对于外资企业没有类似的规定。

语音读文:

本文地址:http://www.583316.com/jiaoyu/9zg63jw.html

Copyright © 2018-2024 问答库 保留所有权利.   SiteM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