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是费用吗
摘要:营业外支出不属于费用,费用是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营业外支出不是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所以不属于费用。 营业外支出主要指企业发生...
营业外支出不属于费用,费用是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营业外支出不是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所以不属于费用。
营业外支出主要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捐赠支出、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
补充:营业外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吗?
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损失,有些可以税前扣除,有些不得税前扣除,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
1、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需要满足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捐赠,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性事业。企业直接捐赠的支出,不属于公益性捐赠,税前不得扣除。
2、罚款、滞纳金、诉讼费等支出:
罚款支出具体要看什么性质的罚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支付的罚款、罚金不得税前扣除,比如违反税收规定缴纳的罚款以及税款滞纳金账务上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是税前不得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但是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银行罚息、罚款、公诉费等可以税前扣除。
3、资产损失: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发生的存货毁损、盘亏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固定资产毁损、盘亏、报废净损失准予税前扣除;清查现金短缺损失扣除责任人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损失准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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