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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古义
摘要:在古代,男女本人对自己的婚姻根本没有话语权,一切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大事,全由父母做主。 如果“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
在古代,男女本人对自己的婚姻根本没有话语权,一切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大事,全由父母做主。
如果“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滕文公下)。而且在婚姻嫁娶的环节中,并没有相亲环节,洞房之前男女双方是不能见面的。在宋代以前,依照古礼,婚姻嫁娶要经过纳采(送礼、求亲)、问名(询问女子姓名、生辰)、纳吉(到女方家送礼、订婚)、纳证(男方向女方送聘礼、请期(定婚期)、亲迎(成婚)等环节,古称六礼。到了宋代,据《朱子家礼》所述,六礼已减为三礼,即纳采、纳币、亲迎。但是,无论婚礼繁琐还是简洁,一概都不重视见面相亲。如果说像现在那样男女交往一段时间再结婚,在古代则属于雷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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