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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处理污水能否申请增值税免税

更新:2025-08-28 财会问答 阅读

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二条规定,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二条规定,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

第十条规定,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受托企业从事的污水处理劳务,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与污水处理费同时收取的日常运营费用,属于价外费用,可以一并作为销售额申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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