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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的进项是什么
摘要:开具设计费产生的销项税,是可以通过公司收到的与经营有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进行抵扣的,只要不是以下用途,收到的发票都可以抵扣:根据《中华人民...
开具设计费产生的销项税,是可以通过公司收到的与经营有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进行抵扣的,只要不是以下用途,收到的发票都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企业除此之外收到的相关发票的进项税都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补充:进项税转出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进项税额转出的财务处理分录如下:
发生需要转出时: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月底进行结转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发生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进项税额转出就是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到对应的存货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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