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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未办竣工结算是否可以计提折旧
摘要:若是已投入使用可以先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暂估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
若是已投入使用可以先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暂估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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