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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走逃发票需要进项转出吗

更新:2025-07-07 财会问答 阅读

摘要:收到走逃发票是否做进项转出处理,要分情况,不一定必须转出。具体如下:取得走逃企业,收到增值税发票,对方成了走逃企业先按正常认证申报抵扣处理。如...

收到走逃发票是否做进项转出处理,要分情况,不一定必须转出。具体如下:

取得走逃企业,收到增值税发票,对方成了走逃企业先按正常认证申报抵扣处理。如果走逃企业已抄报税了,就可以正常申报抵扣。如果对方没有抄报税,那么等税务机关核查时,将进项税额转出即可。如果明知对方要走逃企业,同时,企业也没有业务往来而开具虚假发票,那么要按相关的税法来处罚。

补充:走逃发票怎么理解?

走逃发票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产生了纳税义务,但是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逃跑躲避税收征管部门征税的违法行为。

走逃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

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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