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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收款销售增值税会计处理

更新:2025-08-16 财会问答 阅读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分期收款销售符合实质性融资性质的,可在销售成立时一次确认销售收入,且以公允价值(分期收款总额的现值或商品采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分期收款销售符合实质性融资性质的,可在销售成立时一次确认销售收入,且以公允价值(分期收款总额的现值或商品采用一次性付款时的售价)确认收入金额。增值税销售时一次计缴,会计分录如下:

销售成立时,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未实现融资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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