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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简易征收怎么操作

更新:2025-08-26 财会问答 阅读

摘要: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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