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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以前年度增值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摘要:补缴以前年度增值税不可以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范围中“税金”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
补缴以前年度增值税不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范围中“税金”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而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可视同税金。
增值税是价外税它本身不在利润中反映,因此所得税前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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