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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八十二条第十项规定
摘要: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途行驶,不得有下列做法: (一)倒车、逆向行驶、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行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行车道或者...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途行驶,不得有下列做法:
(一)倒车、逆向行驶、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行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行车道或者降速行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行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行驶机动车。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违法代码是:4008。代表的意思是:4代表违反了在高速公路上行使的一些法律规定;第一个0代表计分是0分,即不进行扣分处理。08代表的是违反的款项,即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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