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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在南赣推行的什么

更新:2025-07-30 教育问答 阅读

摘要:正德十三年(1518年)十月,王阳明受宋代《吕氏乡约》和明初乡约的启发,开始在南赣地区推行乡约,这就是《南赣乡约》。《南赣乡约》也称《阳明先生乡约...

正德十三年(1518年)十月,王阳明受宋代《吕氏乡约》和明初乡约的启发,开始在南赣地区推行乡约,这就是《南赣乡约》。《南赣乡约》也称《阳明先生乡约法》,共计16条,可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由前5条构成,主要讲乡约的组织建设,包括乡约的人员构成、文簿的设置、入约的会费、聚会的日期和约所的选择等;第二部分由第6到第15条构成,主要对同约人、寄庄人户、本地大户和异地客商、亲族乡邻、军民人等、公差人员、各寨居民、招投新民、嫁娶丧葬等情况提出要求。

第三部分只有第16条,主要讲聚会的仪式。

推行背景

南赣地区位处闽粤赣湘四省交界地带,原先地广人稀,后赣中、福建、广东等地的居民进入此地,与原住居民混杂在一起,形成一个成分复杂、流动性极大的流民社会。由于各色流民聚集一起,分群聚党,呼啸山野,掠劫郡县,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秩序,成为明代严重的社会问题。

明朝弘治八年(1495年),朝廷在赣州设立了南赣巡抚,专门负责处理四省边界地区的社会问题。明武宗正德十一年(1516年)八月,王阳明被擢升为南京右佥都御史、南赣巡抚。为肃清南赣地区盗匪,重建地方社会秩序,王阳明利用地方军事力量,全力剿灭土贼,设立县治。

王阳明清剿完叛乱后,认为仅清剿完山贼是不够的,要长治久安就得进行一系列的综合治理,因此,他们南赣兴办学堂,并且参照蓝田吕氏乡约,颁布了《南赣乡约》,倡导廉洁公正的思想,教化人心、整饬官风、治理社会,成为明代地方官员推行乡约的成功范例。

人物生平

生而不凡

明宪宗成化八年(1472年),王守仁出生于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一个显赫的家庭,父亲王华是成化十七年(1481年)状元,官至南京吏部尚书。

王守仁天生有特殊的气质。他的母亲怀孕十四个月才分娩,在他诞生之前,他的祖母梦见天神衣绯玉,云中鼓吹,抱一赤子,从天而降,祖父遂为他取名为“云”,并给他居住的地方起名为“瑞云楼”。

王守仁5岁仍不会说话,但已默记祖父所读过的书。有一高僧过其家,摸着他的头说“好个孩儿,可惜道破。”祖父根据《论语·卫灵公》所云“知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为他改名为“守仁”,随后他就开口说话了。

他的父亲王华喜爱绍兴的山水,才举家离开余姚,移居绍兴。幼年的王守仁,有着良好的家世,也因此拥有一个非常优越的学习环境。

年少有为

十二岁时,王守仁正式就读书塾。十三岁,母亲郑氏去世,幼年失恃,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挫折。但他志存高远,心思不同常人。一次与书塾先生讨论何为天下最要紧之事,他就不同凡俗,认为“科举并非第一等要紧事”,天下最要紧的是读书做一个圣贤的人。

当时国家朝政腐败,义军四起。英宗正统年间,英宗被蒙古瓦剌部所俘。这件事情在王守仁幼小的心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他发誓一定要学好兵法,为国效忠。十五岁时就屡次上书皇帝,献策平定农民起义,未果。同年,他出游居庸关、山海关一月之久,纵观塞外,那时已经有经略四方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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