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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月×日 甲方(中国合营者)与乙方(外国合营者)在中国订立了一份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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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月×日,甲方(中国合营者)与乙方(外国合营者)在中国订立了一份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兴建××服装公司,投资总额为105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45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350万元,乙方出资100万元;公司设立董事会。此外,合同还对公司的利润、出资时间等问题作了规定。合资合同签订后不久,在双方办理审批手续时,外方便将部分投资折合人民币70万元汇入中方的账户。在办理合资企业过程中支付各项开支合计人民币25万元。审批机关在审核合资企业申办文件时发现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因而合资企业
Did the Chinese company have the right to cancel the joint venture contract/Why?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中国公司有权撤销合资经营合同。理由如下:外国公司未能按期履行缴纳注册资本的义务构成根本违约使得中国公司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会对自己产生不利的影响因而中国公司可以撤销与外国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4条规定:“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因违反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应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