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案例 出口商审证风险

2022-08-11 22:02:50 问答库 阅读 192 次

问题详情

案例 出口商审证风险

参考答案

分析
信用证是一独立的、自足性的文件,在跟单信用证业务中,各方均应以信用证作为唯一依据,而非合同和实际货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卖方的做法无可厚非,买方的要求实属无理。但问题是有些矛盾本可以通过沟通提早解决。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发现其中的包装要求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时候,应该在出运前及时联系进口方,澄清包装的要求,并对信用证作出必要的修改。由此引起的时间延误,可要求进口方通过信用证展期予以弥补。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本案中后来所发生的纠纷,确保安全及时收汇。启示
作为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时应该仔细审阅。受益人审证的依据有三条:一是买卖合同;二是收证时的政策法令;三是备货和船期等实际情况,审查来证内容有无出口方办不到的地方,有无影响出口方安全及时收汇或会增加出口方费用开支的地方。如果发现来证与合同内容不符,必须立即联系开证申请人要求修改信用证。只有在出运前做好审证和改证的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拒付”或“迟付”,为早收汇,安全收汇创造条件。

考点:出口商,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