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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样的情况下 才能采取担保提货?担保提货与凭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得提单提货有什么不同?办理担

2022-08-11 21:19:13 问答库 阅读 19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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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采取担保提货?担保提货与凭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得提单提货有什么不同?办理担保提货对进口商、开证行来说,分别应注意些什么?

参考答案

担保提货是在信用证业务项下,由于货物装运地点距离卸货地点较近,致使货物运抵卸货地点时,进口商已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根据运输单据的副本而发出的到货通知书,但有关的正本单据尚未寄达开证行。若进口商能证明该批货物确属某信用证项下,为缩短货物在海关仓库存放的时间,减少相应的仓储费用支出,进口商可凭到货通知书,向开证行申请签发担保提货书(letter of guarantee for the release of goods)。进口商持担保提货书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货,待正本单据到达后,进口商再以正本提单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换回担保提货书。进口商既然以担保提货书提货在先,而实际向出口商付款在后,则在担保提货情况下,进口商就不能再表示拒付。
凭信托收据提货是在跟单托收的远期付款交单情况下,若按严格的付款交单办理,进口商在未向代收行付款之前是不能得到提单的,而按远期付款交单办理,正式付款尚需等待一段时间。为了缩短货物在海关仓库的存放时间,进口商在征得出口商的同意之后,开立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得提单先行提货销售,随后应出口商(代收银行)要求,随时向银行交付所售得的货款。
比较上述两种最初都不是凭正本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的安排,其主要区别是:(1)基础不同和向承运人提货的凭据不同。担保提货是凭银行签发的担保提货书向承运人办理提货手续;而使用信托收据则是在出口商的同意下,进口商自己开立信托收据,向代收银行借出提单后,向承运人办理提货手续。(2)随后的手续不同。担保提货方式下,进口商在正本提单到达后,应以正本提单向承运人换回担保提货书;而信托收据方式下,向承运人提货的依据就是正本提单,就不存在随后与承运人再次就该项货物的交付问题联系的必要。(3)提货的时间不同。担保提货的时间是在正本单据未到达进口地点之前,而使用信托收据方式的时间是在正本单据已到达进口地点之后。(4)在进口商向银行付清货款之前,所提取的货物所有权归属不同。担保提货使用于信用证项下,进口商向开证行申请开证时,就已向开证银行交付了全部或部分开证保证金,一旦银行出具担保提货书,就构成了开证申请人不能拒付的前提,而不论随后到达的单据是否完全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因此,凭担保提货书所提取的货物的所有权可以认为已属于进口商。但在信托收据方式下,进口商只是借得提单提货,因此,在进口商未向代收行付清货款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应仍属于出口商(在托收业务中,代收行只是受委托办理有关手续,并未以自己的资金支付给出口商任何款项,因此,代收行不可能拥有托收业务中相关货物的所有权)。也正因为如此,进口商应将凭信托收据提取的货物和出售所得货款,与其他货物和货款分别存放,并随时根据出口商的要求,向代收行交付货款。

考点:提单,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