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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题第58小题 8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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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题
第58小题,8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朱甲、朱乙系父子关系,各自独立生活。朱甲生前欠田某5000元,后因病死亡,未能偿还。朱甲死后,田某以“父债子还”为由,要求朱乙偿还朱甲生前所欠款项。田某的主张能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田某的主张是否成立不能一概而论“父债子还”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成立。根据民法原理债权是相对权仅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原则上不得向他人主张权利。但依我国《继承法》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继承人以其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负清偿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不负偿还责任。因此所谓“父债子还”应以“子”不放弃继承为条件且“子”仅在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父债”负清偿责任。
田某的主张是否成立不能一概而论,“父债子还”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成立。根据民法原理,债权是相对权,仅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原则上不得向他人主张权利。但依我国《继承法》,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继承人以其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负清偿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不负偿还责任。因此,所谓“父债子还”,应以“子”不放弃继承为条件,且“子”仅在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父债”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