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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将一堆西红柿交给老刘代卖 老刘卖完后可以提取5%的价款作为酬劳。老刘便将西红柿摆在自己的

2022-08-06 10:07:33 问答库 阅读 178 次

问题详情

老王将一堆西红柿交给老刘代卖,老刘卖完后可以提取5%的价款作为酬劳。老刘便将西红柿摆在自己的菜摊上,随自己的菜卖了出去。老王与老刘订立的合同具有何种合同的性质?()。
A.委托合同
B.承揽合同
C.行纪合同
D.居间合同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解析: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通常以委托人名义处理事务。在承揽合同中,往往是由承揽人为定作人完成一定工作,交付一定的工作成果。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因此,老王与老刘的合同非为委托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老刘以自己的名义将西红柿出售给第三人,老刘与第三人为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在西红柿出售以后,老刘应当将价款交付给老王,同时可以要求老王支付约定的报酬。因此,老王与老刘的合同具有行纪合同的性质。

考点:老刘,西红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