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王某为一家私营企业的董事兼投资者 但不在该公司任职 2009年从该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 2020-11-28 10:34:16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王某为一家私营企业的董事兼投资者,但不在该公司任职,2009年从该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8万元,将其中2万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以投资者的名义向该私营企业借款5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年末未偿还借款。上述事项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A.21440B.11400C.16190D.17440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