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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和张某共同承担一项装修工程 获得装修收入7000元 经协商 王某分得4800元 张某分得

2020-11-28 10:20:30 问答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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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和张某共同承担一项装修工程,获得装修收入7000元,经协商,王某分得4800元,张某分得2200元,则二人应纳个人所得税分别为()。
A.768元和280元
B.800元和350元
C.900元和400元
D.960元和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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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题库:
考点:收入,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