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王某和张某共同承担一项装修工程 获得装修收入7000元 经协商 王某分得4800元 张某分得 2020-11-28 10:20:30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王某和张某共同承担一项装修工程,获得装修收入7000元,经协商,王某分得4800元,张某分得2200元,则二人应纳个人所得税分别为()。A.768元和280元B.800元和350元C.900元和400元D.960元和440元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