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材料出资 投资双方确认其价值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 增值税专用发 2020-11-28 10:09:48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材料出资,投资双方确认其价值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万元。乙公司通过该项投资在甲公司注册资本中占有的份额为80万元。甲公司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应记入“资本公积”科目贷方的金额为:A.20万元B.37万元C.80万元D.117万元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