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内资企业 自2001年至2010年期间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0-11-28 08:00:10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内资企业,自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等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至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