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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于2008年7月1日销售甲商品一批 售价10000元 增值税额1700元 价款尚未收取。

2020-11-28 07:45:54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某企业于2008年7月1日销售甲商品一批,售价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价款尚未收取。合同规定买方在10天以后,20天以内付款,可享受1%的现金折扣(假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实际付款11600元。
要求:编制销售收入入账和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需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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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题库:
考点:税额,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