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某企业于2008年7月1日销售甲商品一批 售价10000元 增值税额1700元 价款尚未收取。 2020-11-28 07:45:54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某企业于2008年7月1日销售甲商品一批,售价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价款尚未收取。合同规定买方在10天以后,20天以内付款,可享受1%的现金折扣(假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实际付款11600元。要求:编制销售收入入账和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需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