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刘某为甲上市公司的董事 于2006年8月12日购入甲公司股票10000股 并于同年12月28日卖出 2020-11-28 03:48:26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刘某为甲上市公司的董事,于2006年8月12日购入甲公司股票10000股,并于同年12月28日卖出,获得收益24000万元。2007年1月11日,刘某两次购入甲公司股票,于8天后卖出,又获利13000元。则刘某两次买卖股票获利应归甲公司所有。()A.正确B.错误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