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某手机生产企业 2015年8月2日以其生产的MN-78型号手机作 2020-11-28 01:10:30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某手机生产企业,2015年8月2日以其生产的MN-78型号手机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公司100名职工。该型号手机的成本为850元/台,市场售价为1200元/台。则甲公司就本次业务应计人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为()万元。A.14B.12C.14.04D.9.95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