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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对甲市乙县人民政府所作出由某开发公司补偿其拆迁费5万元的决定不服 向甲市人民

2020-11-28 01:04:48 问答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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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对甲市乙县人民政府所作出由某开发公司补偿其拆迁费5万元的决定不服,向甲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甲市人民政府将补偿额改变为6万元。杨某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乙县人民政府的决定为行政裁决
B.某开发公司为此案的第三人
C.此案可以由乙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或由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
D.法院不可以作出变更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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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题库:
考点:民政,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