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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4年5月销售果木酒 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l0万元 同

2020-11-28 00:48:24 问答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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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l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0.585万元、优质费2.34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l7%,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0+0.585+2.34)×10%=1.2925(万元)
B.(10+0.585)×10%=1.0585(万元)
C.[10+(0.585+2.34)÷(1+17%)]×10%=1.25(万元)
D.[10+0.585÷(1+17%)1×10%=1.05(万元)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题库:
考点:果木,酒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