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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 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

2020-11-28 00:43:11 问答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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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乙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十万元价格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
C.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
D.乙获得的十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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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题库:
考点:剧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