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高某的儿子系C省D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 则依据《法官法》 高某可以担任的职务是() 2020-11-27 23:04:52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高某的儿子系C省D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则依据《法官法》,高某可以担任的职务是()。A.D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B.D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C.C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D.D市所辖的E县基层法院的副院长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