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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 被告李某为借款给朋友 与原告俞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一份 作为女儿(10岁

2020-11-27 01:06:38 问答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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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被告李某为借款给朋友,与原告俞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一份,作为女儿
A.李某与俞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B.李某与俞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为该合同是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且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
C.李某应当向俞某承担违约责任,将房屋交付给俞某
D.李某应当归还俞某25万元的购房款,并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俞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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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题库:
考点:原告,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