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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某县农民韩某等二人在县城开了一家饭店 从事餐饮服务。2001年11月22日 县

2020-11-27 00:38:28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2000年4月某县农民韩某等二人在县城开了一家饭店,从事餐饮服务。2001年11月22日,县税务局工作人员胡某到该饭店收缴税款。胡某发现该饭店账目不清,询问韩某,韩某支支吾吾答不上来,于是怀疑该饭店有偷漏税的行为。11月23日,胡某进一步核对账目,发现韩某果然有偷税行为。11月25日,县税务局以韩某偷税为由,作出决定,处韩某5000元罚款并责令该饭店“停业1个月”。韩某不服,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认为县税务局无权作出“停止营业1个月”的决定,于是于2002年1月8日作出复议裁决,维持县税务局对韩某的罚
A.韩某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提出赔偿
B.县税务局应在3月10日做出复议决定
C.如县税务局到3月10日后不予答复,韩某可从3月10日至6月10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如韩某对复议决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从3月10日至6月10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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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题库:
考点:县城,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