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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公司与南海市工商银行于2009年1月订立了一份借款合同 永昌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

2020-11-11 09:58:02 问答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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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公司与南海市工商银行于2009年1月订立了一份借款合同,永昌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南海市工商银行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永昌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永昌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南海市工商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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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南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