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甲公司2018年8月1日出售给乙公司A产品一批(新产品 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 开出的 2020-11-11 09:42:11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甲公司2018年8月1日出售给乙公司A产品一批(新产品,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商品已经发出,代垫运杂费5万元,合同约定30天内无理由退货,1年内保修。则甲公司2018年8月1日应确认的收入为()万元。A.585B.不应确认收入C.500D.590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