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下列属于一般抗辩事由,不承担侵权责任的是A、甲整对乙施暴,乙顺手拿起一个棍子把甲打晕B、甲对 2018-10-08 00:38:24 其它问题 阅读 问题详情 下列属于一般抗辩事由,不承担侵权责任的是A、甲整对乙施暴,乙顺手拿起一个棍子把甲打晕B、甲对乙施暴,没有得逞走掉,乙后来找到一个混子追上去把甲打晕C、甲和乙互殴,甲拿起棒子把乙打晕D、一个蛇正准备咬邻居家的小孩,甲拿起小孩家的一个鱼缸砸蛇,浴缸破碎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