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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今民李某被公司派往A国工作6个月。在A国工作期间 工资由公司设在A国的分

2020-11-11 04:17:39 问答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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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今民李某被公司派往A国工作6个月。在A国工作期间,工资由公司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支付,每月工资折合人民币50000元,并由该分支机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000元;李某取得A国劳务报酬折合人民币40000元,按A国的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0000元。2009年李某在我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元。
A.0
B.1110
C.2400
D.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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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题库:
考点:工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