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经营者集中) 丙公司为甲公司直接控制的公司 丁公司为间接控 2020-11-11 02:10:33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经营者集中),丙公司为甲公司直接控制的公司,丁公司为间接控制甲公司的公司。在确定甲公司的营业额时,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丙公司的营业额应计人甲公司的营业额B.丁公司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C.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控制的戊公司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D.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人甲公司的营业额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